原告刘某诉被告盛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民事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间接共同侵权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系新民市东城调解委员会

系新民市东城调解委员会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2012)新民民一初字第499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彭丽

赵国新

邴佳秋

法官解说
1、本案系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但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主要争议焦点是被告张某2与吴某2作为配件商店经营者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赔偿责任问题,引发本案多次审判的原因即在于此。
本案存在三重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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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审级:一审。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彭丽;代理审判员赵国新;人民陪审员邴佳秋。
审结时间:201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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