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1、何某2诉新民市苏打厂房屋买卖合同案 民事 买卖合同 定金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2012)新民民三初字第3132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赵晶

曹娜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中,双方争议焦点是《协议书》合同性质的认定问题。由于双方签订的合同为非典型合同,故双方对合同性质的认定发生分歧。
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合同的类别较多,有关合同规定的法律法规亦纷繁复杂,不同的合同类型在我国有不同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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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审级:一审。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晶;代理审判员:曹娜;
人民陪审员:张姗姗
审结时间: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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