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陈某民间委托理财合同案 委托理财合同 保底条款 自然人 合同效力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2)日开商初267号
审理法官:

王兴耐

吕咏梅

庄媛

代理律师:

任远

法官解说
委托理财是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将该资产投资于期货、证券等交易市场或通过其他金融形式进行管理,所得收益由双方按约定进行分配或由受托人收取代理费的经济活动。按照受托人主体特征不同,委托理财可以分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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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2)日开商初267号
2、案由
保险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女。
委托代理人:任远,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某,男。
4、审级
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兴耐,审判员:吕咏梅 庄媛
6、审结时间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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