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等上诉谢某1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善意第三人;共同共有
案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昆民一终字第474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起俊

熊梓旭

符圆圆

法官解说
本案所要处理的难题是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意见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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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法院(2012)宜古民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昆民一终字第474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3.诉讼双方
上诉人(原审原告)谢某。
上诉人(原审原告)邱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谢某1。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石某。
两被上诉人共同诉讼代理人谢某2。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谢某2。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
4.审级:二级。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苗世斌;审判员:李正波;代理审判员:杜红。
二审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起俊;代理审判员:熊梓旭;代理审判员:符圆圆。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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