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1不服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行政强制戒毒案 强制隔离戒毒;公安机关;行政强制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昆行终字第00072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公安机关依法享有强制隔离戒毒行政决定权,本案原告唆食毒品,后改为注射,证据充分表明其吸毒成瘾严重,公安机关对其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并无不当。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官亲自前往原告李某1所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进行情况了解,并将其在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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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2)盘法行初字第07号行政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昆行终字第00072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不服强制隔离戒毒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李某1。
委托代理人:李某2。
被告(被上诉人):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240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3,系该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4、高某,系该分局民警,特别授权代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范文敏;审判员:张萍李娜。
二审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勇;代理审判员:吴娴李蕊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1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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