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安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免责条款;提示注意;保险合同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再审
终审结果:
再审改判
文书字号: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柳市民再字第32号
审理法官:

黄敏

李红

黄继湘

代理律师:

邹运发

邱龙生

覃世东

梁建

颜钊

范骅

张佳才

法官解说
本案再审的关键问题有二,一是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否已经生效;二是如果免责条款无效,则承担保险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要审查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否已经生效,就要审查免责条款是否具备生效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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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2. 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3. 诉讼双方
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柳州市安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一审委托代理人:邹运发,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委托代理人:邱龙生,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再审委托代理人:覃世东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委托代理人:常某,该公司员工。
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申请再审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
一审委托代理人:梁建,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二审委托代理人:颜钊,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委托代理人:范骅,广西宏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委托代理人:张佳才,广西宏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4. 审级:再审
5.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张曦
二审法院: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覃海用;代理审判员:郭涛;代理审判员:陈淑蓉。
再审法院: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敏;审判员:李红;审判员:黄继湘。
6. 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2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6月24日。
再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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