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某诉林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预约的认定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榕民终字第690号民事判决
审理法官:

余秋萍

林斌

陶然

代理律师:

张健

张毅婧

杨琛

法官解说
在合同法理论中,合同可区分为本约和预约。本约,是指因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预约,是指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预约从本质上而言,仍是形式完备的合同,该合同为双方当事人确立合同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应适用有关合同成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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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2011)台民初字第2823号民事判决。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榕民终字第690号民事判决。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颜某,男,1986年1月24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张健、张毅婧,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林某,女,1973年9月3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杨琛,福建辉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独任庭组成人员:审判员林心开。
二审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余秋萍;代理审判员:林斌、陶然。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0号。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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