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1、许某诉闽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赔偿案 国家赔偿;行政赔偿;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案由:
行政赔偿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闽清县人民法院(2012)梅行初字第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池德科

孙昌杰

翁宇锋

法官解说
该案例涉及行政机关的行政征收决定被确认违法后,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与赔偿的问题,是赔偿全部损失,还是直接损失。《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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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闽清县人民法院(2012)梅行初字第1号判决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榕行终字第196号判决书
2.案由:行政赔偿
3.诉讼双方
原告黄某1。
原告许某。
被告闽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住所 闽清县梅城镇北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某2,局长。
委托代理人余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判机关: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池德科  人民陪审员 孙昌杰、翁宇锋
二审审判机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殷晓丽 代理审判员郑鋆、朱瀚杰
6.审结时间:一审2012年5月31日,二审201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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