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伪造公司印章案 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犯罪构成
案由:
合同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2012)武侯刑初字第530号
审理法官:

贾龙军

林志祥

唐永兰

代理律师:

毛勇

法官解说
本案的焦点在于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黄某实施的第一笔事实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刑法学理论界的通说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扰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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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2012)武侯刑初字第530号。
2.案由:合同诈骗。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某,2011年11月8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被逮捕。
辩护人:毛勇,四川言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贾龙军;人民陪审员:林志祥;人民陪审员:唐永兰
6.审结时间:201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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