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化名)故意伤害案 故意伤害罪;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案由:
故意伤害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2012)武刑初字第87号
审理法官:

黄慧

谢记生

方秀丽

代理律师:

陆廷海

法官解说
理论上,防卫过当是指防卫的限度明显超过有效地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要的程度、范围,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远远超过了仅仅使其丧失侵害能力或者中止其侵害行为的程度,从而造成重大危害。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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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2012)武刑初字第87号。
2、案由:故意伤害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潘钇志。
被告人周某,男,1994年5月7日出生,农民。因涉嫌本案于2011年10月19日被逮捕。
法定代理人周某2,男,1965年4月1日出生,农民。系被告人周某的父亲。
法定代理人陈某,女,1966年2月20日出生,农民。系被告人周某的母亲。
辩护人陆廷海,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级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慧;人民陪审员:谢记生、方秀丽。
6、审结时间:2012年5月17日(经本院院长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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