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诉刘某离婚案 民事 离婚 财产分割
案由:
财政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房改房、财产分割
文书字号: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2)民初字第478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刘乙

段超

邓台洲

刘莉

法官解说
房改房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在形成上具有鲜明的“政策”和“单位”色彩。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房屋形态,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在当前享受房改利益有一定的时限性、身份性及城镇居民购买商品房的能力相对有限的背景下,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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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2)民初字第4780号判决书。
2.案由:离婚。
3.诉讼双方
原告:谭某。
委托代理人:刘乙,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段超,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某。
委托代理人:邓台洲,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莉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蒋玲
6.审结时间: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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