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诉汕头市世通货运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 商业保单;劳动关系;证据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12)汕龙法民一初字第103号判决书
代理律师:

齐新民

郑灼武

法官解说
劳动争议中,如何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尤其是在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优势一方的用人单位,一般掌握着工资发放表、考勤记录等证据,劳动者往往难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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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一审判决书: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12)汕龙法民一初字第103号判决书。
2.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3. 诉讼双方
原告:袁某。
委托代理人:齐新民、广东遵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汕头市世通货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少辉、汕头市世通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郑灼武、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巫晓伟、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方少波。
6. 审结时间: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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