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李某抢劫案 抢劫罪;入户抢劫;入户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泗水县人民法院(2012)泗刑初字第5号
审理法官:

刘红霞

颜彬

张明贤

法官解说
关于入户抢劫中如何理解"户"的概念
衡量一处所是否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户",首先应该考察该处所是否足以提供权利保障以及秩序的安定感。其次,"户"一般相对封闭,在安全防范上具有一定的措施或保障,入户作为加重情节也正是因为此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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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泗水县人民法院(2012)泗刑初字第5号。
2.案由:抢劫
3. 当事人:
公诉机关:泗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董某、李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红霞;审判员:颜彬;人民陪审员:张明贤。
6.审结时间: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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