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白某占有保护一案 占有保护
案由:
占有保护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济民二终字第138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褚飞

刘寿德

王周江

代理律师:

王善岭

罗贤强

张风虎

张元峰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房产建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即通常所称的小产权房。司法实践中,出卖人向本集体组织成员之外的人转让该类房产通常因合同标的的流转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从表面看来,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房产的实际购买人,但由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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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1)历城民初字第1269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济民二终字第13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占有保护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王某
委托代理人王善岭、罗贤强,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白某
委托代理人张风虎、张元峰,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孙某,住山东省商河县何家村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慧;人民陪审员:邢仁全、张明禄。
二审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褚飞;审判员:刘寿德、王周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2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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