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2抢夺罪案 抢劫罪;抢夺罪;乘人有备
案由:
抢夺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浦少刑初字第94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夏燕华

万秀华

黄世伟

代理律师:

程先林

法官解说
1、被告人行为属抢劫罪中的暴力还是抢夺罪中的强力
抢夺罪与抢劫罪虽然都是"抢",在实施犯罪的方法和手段上却有很大区别。简单而言,抢夺行为是指行为人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展开

(一) 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浦少刑初字第94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抢夺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毛佩红。
被告人:黄某2,男,1995年3月9日生,汉族,初中一年级辍学,农民,出生地安徽。2012年年12月31日因本案被逮捕。
法定代理人黄某,系被告人之父。
法定代理人李某,系被告人之母。
指定辩护人程先林,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人员:审判长:夏燕华;审判员:万秀华;人民陪审员:黄世伟。
6、审结时间:2012年5月16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