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白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诈骗罪 虚构事实
案由: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2)海刑初字第326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该案例主要涉及新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突出特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定性、解决对策等问题。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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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 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2)海刑初字第326号刑事判决书
2. 案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 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妙妙。
被告人:陈某、白某
5.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陈军晖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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