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侯某互诉劳动争议案 劳动诉讼;劳动仲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2012)海民初字第17812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强禺

杨璐

法官解说
本案例中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在于,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程序的特殊性,需现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进行先行的仲裁处理,基于双方或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进入诉讼程序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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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2012)海民初字第17812号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告)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9号楼二区205室。
法定代表人刘天文,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委托代理人强禺,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璐,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原告)侯某,男,汉族,1971年12月2日出生,无业,住址及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代理人党某,女,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正;人民陪审员郭焕华静。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斌;代理审判员:曹燕平、吴博文。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2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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