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等贪污,许某等职务侵占案 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公务;村务;宅基地划分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涟水县高沟镇许庄村民委员会

江苏捍华律师事务所

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许庄村委会

江苏文通律师事务所

许庄村委会

江苏群汇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淮中刑二终字第0071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胡丽芳

王铮铮

王广田

代理律师:

孙智华

黄俊华

路丹

单亚红

胡国建

杜连军

汪冬

法官解说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及新城镇化建设,农村土地必然面对更大规模的调整。其间涉及农村集体土地之间的调整,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的转化。但是,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求。一些乡镇机关和村委会组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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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涟水县人民法院(2012)涟刑初字第0086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淮中刑二终字第0071号裁定书
2、案由
贪污,职务侵占。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一审检察员王英杰、丁正超。二审检察员任远。
被告人(上诉人)许某,男,1957年8月10日出生于江苏省涟水县,原任涟水县高沟镇许庄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许庄村委会)主任,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1年9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涟水县看守所。
一审辩护人:孙智华江苏捍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黄俊华,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路丹,江苏穿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男,1969年10月5日出生于江苏省涟水县,原任许庄村委会副主任,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1年9月2日被取保候审。2012年6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涟水县看守所。
辩护人单亚红,江苏文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李某,男,1970年9月23日出生于江苏省涟水县,原任许庄村委会副主任,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1年9月2日被取保候审。2012年6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涟水县看守所。
一审辩护人:胡国建,江苏群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杜连军、汪冬,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永海审判员:孙爱民;人民陪审员:臧东奎。
二审法院: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丽芳审判员:王铮铮;代理审判员:王广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6月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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