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混合责任;民事侵权;工伤事故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2)湖民初字第28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阮思珠

程涛

法官解说
本案,新智鹏公司的职员周某在工作期间搭乘同事闫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同时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由此,本案涉及交通事故民事侵权责任与工伤事故责任并存情形下第三人侵权行为与用人单位责任的区分及赔偿责任的认定。
一、民事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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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2)湖民初字第288号判决书
2、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当事人
原告:周某。
委托代理人:阮思珠、程涛(实习),福建凯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吴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蓓。
被告:福建漳州蓝湖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郑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高正希,公司职员。
被告:闫某。
被告:厦门市新智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文坤,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某,公司职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邓剑斌
6.审结时间: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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