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诉张某相邻通行权案 相邻权;所有权;对价
案由:
相邻通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牡民终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姜山

潘景江

李先平

代理律师:

徐亮

王艳波

法官解说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两个以上不动产所有人,用益物权人或占有人,在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质上,相邻关系是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延伸或限制。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的不动...
展开

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2011)牡西民初字第481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牡民终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相邻通行权纠纷
3、当事人:
一审案件当事人:
原告(被上诉人):程某
委托代理人:徐亮,黑龙江曦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张某
委托代理人:王艳波,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车飞;审判员:朱春光;审判员:刘军
二审法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姜山;审判员:潘景江;代理审判员:李先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4月11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