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某侵占案 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挂靠经营
案由:
侵占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玉中刑二终字第60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主要涉及如何界定、区分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在诉讼过程中,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对被告人赖某携带售票款潜逃构成何种犯罪争议较大,存在不同意见: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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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文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2012)陆刑初字第111号。
二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玉中刑二终字第60号。
2.案由:侵占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广志。
被告人(上诉人):赖某,男,汉族,农民,初中文化,1989年5月10日出生于广西陆川县,2012年2月9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姚飞。
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华;审判员:陈一田;
审判员:钟荣。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4月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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