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等诉梁某2等相邻通行案 相邻关系;相邻通行权;公共道路
案由:
相邻通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玉中民一终字第307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敦文

吕海欢

蔡文

法官解说
古语云:"远亲不如近邻"。广阔的农村大地上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对居者有益,还将直接关系到子孙后代的成长及生活环境。近年来,乡村现实生活中,个别农民思想狭隘、争强好胜心切,常因毗邻通风、采光、修建宅基、道路通行、用水排水等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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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信息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2012)容民初字第714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玉中民一终字第307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相邻通行纠纷
3、当事人
原告(被上诉人):梁某
原告(被上诉人):张某
二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李某,法律工作者。
二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梁某3(二原告之子),农民。
二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李某,法律工作者。
二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李某2,法律工作者。
被告(上诉人):梁某2
被告:刘某
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凌某,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委托代理人:钟某(上诉人之妻),农民。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玉林市容县人民法院
审判员:韦永炼。
二审法院: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敦文;审判员:吕海欢、蔡文。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6月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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