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等骗取贷款案 骗取贷款罪 贷款诈骗罪 非法占有
案由:
挪用公款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法院(2012)玛刑初字第111号
审理法官:

周荣磊

蒋春荣

黄建华

法官解说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客体是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客观方面是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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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法院(2012)玛刑初字第111号。
2.案由:骗取贷款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晓芬、王峰。
被告人:徐某,男,1966年9月20日生,新疆玛纳斯县人,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农民,2012年7月4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魏某,男,1966年9月20日生,新疆玛纳斯县人,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农民,2012年7月5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魏某2,男,1968年2月14日生,新疆玛纳斯县人,汉族,大专文化程度,2012年7月5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荣磊;助理审判员:蒋春荣、人民陪审员黄建华
6.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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