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诉侯某、王某不当得利案 婚礼礼金性质和归属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

爱丽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12)石民初字第478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张鹏

刘淑荣

赵燕茹

代理律师:

李同红

王琪利

法官解说
(一)问题的提出与困惑
馈赠礼金(俗称"份子钱")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普遍社会现象,具体表现为受邀宾客在结婚仪式举办之前或婚宴进行期间的特定时间和场合,赠与新婚夫妇或与二人存在特殊身份关系人员一定数额的钱款。结婚随礼从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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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12)石民初字第4789号判决书。
2.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宋某。
委托代理人李同红,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宫某(宋某之母)。
被告侯某。
委托代理人王琪利,北京市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
二被告委托代理人陆某,爱丽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员:张鹏;人民陪审员:刘淑荣;人民陪审员:赵燕茹。
6.审结时间: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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