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等诉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医疗保险基金;损害赔偿范围;医疗费
案由:
雇主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民一终字第2847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谷丰民

魏巍

康玉衡

代理律师:

宋珊

李立凯

法官解说
实践中,受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受益人不应为侵权人的观念影响,案件审理中容易忽视对赔偿权利人损失范围的认定,陷入审判误区,导致判决结果加重侵权人的赔偿义务。对此,应予澄清引起注意。
一、损害赔偿应以存在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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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0)越法民一初字第2326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民一终字第2847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上诉人(原审原告):谭某1、谭某2、杜某
委托代理人:宋珊,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广医附属医院)
委托代理人:李立凯,广东永航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湘艳;人民陪审员:陈燕;人民陪审员:任红。
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谷丰民;代理审判员:魏巍;代理审判员:康玉衡。
6、审结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2年3月19日
二审结案时间: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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