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某等不服自贡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管理行政登记案 抵押的凝集;合理审查;形式瑕疵;程序违法
案由:
行政登记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四川品诚律师事务所

四川中业律师事务所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自贡分所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自贡分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自行终字第5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该案例涉及到行政诉讼主体是否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以及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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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2011)自流行初字第11号。
二审判决书: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自行终字第5号。
2、案由:房屋管理行政登记
3、诉讼双方
上诉人(原审被告)自贡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所地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街143号。
法定代表人何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胡某。
委托代理人王学民四川品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自贡市沿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新区汇川路南湖印象1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某,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伟四川中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卓某。
委托代理人罗云宽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自贡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某。
委托代理人罗云宽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自贡分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钟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刘丹 审判员:陈云华 人民陪审员:谢茂贵
二审法院: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赵月维 审判员:谭爱华 代理审判员:周玉萍
6、结案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1年11 月20 日
二审结案时间:2012年1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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