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钟某合伙协议案 阶段性清算;合伙;举证
案由:
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2012)藤民初字第22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江萍

李木新

黄勇

代理律师:

黄敏强

钟华际

法官解说
本案在审理期间有两个焦点问题:一是合伙期间能否进行阶段性的清算,合伙人签名认可的结算单中的利润分成与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利润分成不相符时,如何认定?二是双方提交法院的合伙协议上合伙人有"陈某"的名字,陈某是否藤县广华矿业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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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2012)藤民初字第225号判决书。
2、案由:合伙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黄某。
委托代理人黄敏强,广西桂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钟某。
委托代理人钟华际,广西振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梁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江萍;审判员:李木新;人民陪审员:黄勇
6、审结时间: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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