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非法行医案 非法行医罪 诈骗罪 生命健康
案由:
非法行医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福清市(2012)融刑初字第792号
审理法官:

林星娟

薛明安

田鹏

法官解说
本案的关键点是区分非法行医与以行医为名实施诈骗。以行医为名实施诈骗与非法行医罪中二者具有本质的不同。从主体上来看,非法行医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行医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也可以是合法执业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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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福清市(2012)融刑初字第792号。
2.案由:非法行医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文日。
被告人张某,男,1982年7月13日出生于湖北省随州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东城办事处吴家老湾村7组。2005年3月14日因犯抢劫罪被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2008年8月1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0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4日转取保候审,2011年8月17日解除取保候审;因涉嫌犯非法行医罪于2012年6月18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福清市看守所。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星娟;人民陪审员:薛明安、田鹏。
6.审结时间: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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