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 劳动争议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2)西民初字第1435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赵红娜

张立杰

法官解说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劳动者职业身份的特殊性,其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何计算薪金、加班费,享受何等特殊待遇,如何履行报销手续等是本案需要查明和考量的疑难部分。飞行员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者,应当受到劳动法的规制和保护,任何劳动者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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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2)西民初字第14354号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王某。
委托代理人赵红娜,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某,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职员。
被告(反诉原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立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某,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职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光宗;人民陪审员:陈宁张丽荣
6.审结时间: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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