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等贪污案 贪污罪;犯罪对象;股权;犯罪数额
案由:
贪污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湖北金帆物资工贸联营公司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湖北金帆物资工贸联营公司

湖北迪尔律师事务所

湖北中南大酒店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鄂刑三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之一即是股权能否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笔者以为,我国刑法虽规定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为公共财物,但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利益可以也应当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
一、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反贪污犯罪刑事司法活动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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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武刑初字第120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鄂刑三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
(二)案由:贪污罪
(三)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田宁。
被告人(上诉人)郭某,男,1966年2月27日出生,原系湖北金帆物资工贸联营公司、湖北金汕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本案于2009年7月1日被逮捕。
辩护人王芳陈亮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万某,女,1966年11月18日出生,原系湖北金帆物资工贸联营公司、湖北金汕经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因本案于2011年11月25日被逮捕。
辩护人李循湖北迪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某,男,1963年12月14日出生,原系湖北中南大酒店物业部职员,因本案于2009年7月1日被逮捕。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艳;代理审判员:汪海燕张正宇。
二审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官文生;代理审判员:彭胜杨尚文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2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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