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诉钦州市创大钛业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案 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 显明股东
案由: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广西政大律师事务所

广西创大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钦州市创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2012)钦北民初字第217号
审理法官:

苏允良

黄光勇

唐光前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诉讼各方对原告出资276万元的事实均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原告的隐名股东能否转为显明股东。隐名投资是指一方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资料记载的投资人或股东却为他人的法律现象。学者称隐名投资的出资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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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 判决书字号: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2012)钦北民初字第217号。
2. 案由: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3. 诉讼双方
原告:陆某。
被告:钦州市创大钛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运清广西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广西创大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苏某,广西创大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第三人:钦州市创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陆某,钦州市创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员工。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苏允良;审判员:黄光勇、唐光前
6.审结时间:2013年1月15日(经本院院长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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