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郑某房屋买卖合同案 民事 房屋买卖合同 违约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调解
文书字号: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民终字第043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系典型的二手房交易中产生的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易出现条款约定不明,原因如下:
1.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大多涉及居间人及其工作人员,买卖双方系在居间人的促成下订立合同,居间人作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信息优势方及传递者,重心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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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011)惠洛民初字第0487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民终字第043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女,回族,1984年11月26日出生,住所地无锡市惠山区。
被告(上诉人):郑某,男,汉族,1980年11月16日出生,住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住所地无锡市惠山区。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臻;人民陪审员:梁倪、王蓉
二审法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潘志江;审判员:张红陈丽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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