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1诉魏某某侵害作品表演权案 著作权取得方式
案由:
侵害作品表演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防市民三初字第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郭传亿

蒙志相

邓春丽

代理律师:

居永和

曾勇光

法官解说
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方式一般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权利的取得不以其他人既有的在先权利为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全部权利。另一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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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防市民三初字第9号判决书。
2.案由:侵害作品表演权纠纷。
3. 诉讼双方
原告:王某某1。
委托代理人:居永和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魏某某。
委托代理人:曾勇光,广西海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4. 审级:一审。
5.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郭传亿;审判员:蒙志相;人民陪审员:邓春丽。
6.审结时间:2013年1月16日(经本院院长批准,本案延期审理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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