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1诉谭某2等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案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
案由: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韶中法民一终字第93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韩文锋

李飞洲

神玉嫦

代理律师:

蒙克荣

法官解说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力度的加大、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中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在农村土地被征收后,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对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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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2012)韶仁法民一初字第29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韶中法民一终字第939号判决书
2、案由: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谭某1
诉讼代理人:蒙克荣,广东丹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仁化县周田镇谭屋村委会谭屋村小组(以下简称谭屋村小组)
负责人:谭某3
被告:谭某2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杨汉桶。
二审法院: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韩文锋代理审判员:李飞洲、神玉嫦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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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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