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煦物业有限公司债务人异议申请复议案 债务人异议;复议;程序
案由:
人民调解协议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复核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执复字第00087号执行裁定书
审理法官:

禹明逸

孙卫明

刘旭峰

代理律师:

贾学峰

武海庭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的焦点问题在于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提出债务已消灭的,应通过何种程序审查当事人间就此产生的争议?当前,能否由执行裁决机构对此类争议行使实质审查权?
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根据法律文书的内容享有权利的人称为执行债权人,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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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异议案件审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执异字第00740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案件审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执复字第00087号执行裁定书。
2.案由
债务人异议、复议案件。
3.诉讼双方
申请复议人(原案被执行人)北京华煦物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戊二号。
法定代表人高云飞,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贾学峰,北京市众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案申请执行人天津浩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怡华园明华里17号楼A座三楼。
法定代表人郭桂英,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武海庭,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杜某,女,1984年3月3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门头沟区。
4.审级:执行复议案件。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异议案件审查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 宏 磊;代理审判员:赵立新侯成成。
复议案件审查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禹明逸;审判员:孙卫明;代理审判员:刘旭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6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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