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职务侵占案 职务侵占罪;债权债务纠纷;民刑交叉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现代高达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大区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刑终字第641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中,高达公司确与周某实际控制的康达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应明确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影响对周某行为的评价。经对案件的审查发现本案存在两点关键事实:第一,高达公司在销售岗位责任协议书、员工手册等公司文件中已严禁本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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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2)大刑初字第485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刑终字第641号裁定书
2.案由:职务侵占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王昊。
被告人(上诉人):周某(曾用名周X),北京现代高达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大区经理,2011年8月1日因本案被羁押。
二审检察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代理检察员任国库。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丁路;人民陪审员:刘亚丽、李生陆。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宋之愉;代理审判员:彭啸吴迪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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