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等行贿案 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定性
案由:
行贿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世邦信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书部

北京市天如律师事务所

北京世邦信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书部

终审结果:
行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区分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刑终字第688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丁海洋

法官解说
对于田某、高某、王某、阿某四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是以牵线搭桥的方式促使行贿、受贿得以实现,四人的行为符合介绍贿赂罪的构成要件;另一种观点认为,田某、高某、王某、阿某四人为谋取不...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刑初字第3736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刑终字第688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行贿罪。
3.诉讼双方: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陈晨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田某,女,1984年12月27日出生,北京世邦信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书部所长助理。
辩护人丁海洋,北京市天如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王某,男,1979年6月12日出生,无业。
原审被告人高某,女,1978年2月16日出生,北京世邦信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书部所长。
原审被告人阿某(别名王X),男,1982年12月18日出生,无业。
4.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鹏;人民陪审员:刘华朱玉凤。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史迹;助理审判员:林辛建郭翔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19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