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张某1继承案 民事 继承 宅基地
案由:
继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重审二审
代理律所:

天津市第十二塑料厂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天津津北斗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四终字第182号(2013年3月4日)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赵静

刘雨生

法官解说
一、 本案涉及的分家协议是否有效?
从我国当前民事法律相关规定来看,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基本要件主要包括三个:一是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行为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三是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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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号
一审: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1〕辰民初字第2690号(2012年4月13日)
二审: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民四终字第753号(2012年8月3日)
重审一审: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2〕辰民重字第29号(2012年12月3日)
重审二审: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四终字第182号(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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