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精典汽车销售资讯有限公司诉北京锦绣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债务转移合同案 债务转移 代为履行 第三人 履行承诺
案由: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12547号
审理法官:

吕云成

张寒松

高春乾

代理律师:

张远忠

任晓东

刘彬

吴建丽

刘彬

吴建丽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到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承担法律关系区分的实体问题,以及当事人二审减少诉讼请求的程序性问题。
第一,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区分问题。区分的关键并非主体要件,而是第三人是否作出履行的承诺。
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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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00210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12547号。
2.案由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天津精典汽车销售资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北廷,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张远忠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任晓东,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锦绣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普,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彬,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建丽,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天津港保税区首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新国,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彬,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建丽,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殷华;人民陪审员:郑东涛王叔洁。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吕云成;审判员:张寒松、高春乾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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