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北京传世经典藏品文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 买卖合同 纪念币 虚假宣传 双倍赔偿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万汇宝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江西全灵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3980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审理中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法律问题:
第一,个人购买纪念币的行为是否属于生活消费范畴,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在审理过程中,对此问题的认识存在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个人购买纪念币是用于收藏或财产的保值增值,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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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2)西民初字第24619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3980号。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张某,男,1979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北京万汇宝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理,户籍地山西省原平市,住北京市大兴区。
被告(上诉人)北京传世经典藏品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传世经典藏品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2号银岛商务楼447室。
法定代表人徐志辉,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姜兴江西全灵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代理审判员:徐楠。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金莙;代理审判员:卫鑫田璐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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