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北京市工商海淀工商分局行政答复案 广告监管;广告宣传;销售者
案由:
行政受理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行终字第364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海淀工商分局是否有权对本案中的销售商当代商城是否违反《广告法》进行查处。
一种观点认为,海淀工商分局有权对销售商当代商城是否违反《广告法》进行查处。理由有如下几点:第一,虽然根据《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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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行初字第288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行终字第3643号判决书。
(二)案由
行政答复
(三)诉讼双方
上诉人(一审原告)陈某。
委托代理人王某。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法定代表人刘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安某,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齐某,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干部。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志勇;人民陪审员:王斌曾梁;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梁菲;代理审判员:杨晓琼魏浩锋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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