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汉风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诉马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合同文本;劳动关系;合同期限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2013)东中法民五终字第645号
审理法官:

陈晓艳

陈龙

胡文轩

法官解说
(一)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
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但实践中经常出现并非具名为劳动合同的合同文本形式,我们一般不能直接认定用工关系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需要通过审查合同文本的具体条款判断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这种情形就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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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2011)东三法民一初字第9960号
二审判决书:(2013)东中法民五终字第645号
【案由】
劳动争议纠纷
【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东莞市汉风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风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马某某
【审级】二审。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罗广杰。
二审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晓艳;代理审判员:陈龙;代理审判员:胡文轩。
【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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