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射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 协助执行;协助义务;受案范围
案由:
行政登记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2013)东行初字第0021号行政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射阳县政府协助法院执行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射阳县政府颁发给第三人陈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合法,即射阳县政府的协助执行行为是否与裁判文书裁判内容一致。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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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
一审裁定书: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2013)东行初字第0021号行政裁定书。
2、案由:土地行政登记。
3、诉讼双方
原告:江苏汇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诸向前,男,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程某,男,该公司副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红霞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射阳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某1,男,该县县长。
委托代理人:杨某,男,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立林盐城公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陈某。
第三人:吴某2。
委托代理人:吴永荣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苏学广;审判员:冯友林;代理审判员丁惠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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