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诉被告杨某1等排除妨害案 民事 土地权属 受案范围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临中民终字第170号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李明

龙伟

李世兰

法官解说
近年来,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诉讼案件逐年增多。首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贯彻实施,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国家扶持粮食生产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等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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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裁定书: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法院(2012)永民初字第176号民事裁定书。
二审裁定书: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临中民终字第170号民事裁定书。
2.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李某
被告(被上诉人):杨某1
被告(被上诉人):杨某2
被告(被上诉人):杜某1
第三人:张某
第三人:永德县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资公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刚;审判员:李树华;人民陪审员:杨海军。
二审法院: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明;审判员:龙伟、李世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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