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遗弃案 遗弃罪 虐待罪 被害人谅解
案由:
遗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1、乐亭县人民法院(2013)乐刑初字第3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赵春增

贾宏权

常军民

法官解说
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案中,公诉机关没有提供出被告人王某虐待其子王某1的证据,所以,指控王某犯虐待罪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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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2、案由:遗弃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春增;审判员:贾宏权、常军民
6、审结时间: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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