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北京融金智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房屋买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南开大学

北京林美锋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860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高宝钟

马萧

刘慧慧

代理律师:

林美锋

母澈昌

法官解说
本案属于"一房数卖"的典型案件。所谓"一房数卖",是指出卖人针对同一房屋先后与多个买受人签订多份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分别出售给数个买受人的行为。当房地产交易价格上涨较快时,此种情况较为常见。"一房数卖"问题,涉及债权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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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2)东民初字第0132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8608号判决书。
2.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女,1982年5月7日出生,汉族,南开大学学生。
委托代理人林美锋北京林美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融金智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董事长。
第三人(上诉人)韩某,女,1970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无业。
委托代理人母澈昌,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王某,男,1962年6月6日出生,汉族,北京中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韩毅冰;代理审判员:李玉斌;人民陪审员:赵强。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高宝钟;代理审判员:马萧;代理审判员:刘慧慧。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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