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等诈骗案 诈骗罪;赌博;没收
案由:
诈骗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2013)兵八刑终字第48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仇兴民

张宏新

盛朝川

法官解说
伴随科技水平的发展进步,各种新型犯罪手法层出不穷。本案即是利用木马病毒实施犯罪的新类型案件。
争议的焦点:行为人在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内植入木马病毒从而赢钱的行为如何定性。
对邓某等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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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2013)石刑初字第97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2013)兵八刑终字第48号裁定书。
2.案由: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江。
被告人(上诉人):邓某,男,汉族,1991年10月11日出生,无固定职业。2012年11月28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2013年1月4日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仇兴民,新疆君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庞某1,男,汉族,1994年6月14日出生,无固定职业。2012年11月28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2013年1月4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张宏新,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庞某2,男,汉族,1984年10月12日出生,无固定职业。2012年11月28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2013年1月4日被逮捕。
被告人(上诉人):李某,男,汉族,1984年12月13日出生,无固定职业。2012年11月28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2013年1月4日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盛朝川新疆七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其他被告人略)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环;代理审判员:李志刚、卓莹。
二审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凡会;审判员:张君杨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6月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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