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贪污案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非法占为己有;挪用
案由:
贪污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3)刑初字第3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周玉敏

法官解说
构成贪污罪还是挪用公款罪二罪的区别是被告人刘某将医保款截留系占为已有还是欲挪用。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无论从主体要件、职务便利性、主观占有性、财产的公款属性等各个方面均完全符合我国刑法关于贪污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和特征,其利用职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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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3)刑初字第30号判决书
2.案由:贪污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萍。
被告人:刘某,男。
辩护人:周玉敏,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丽娜;人民陪审员:丛日国李白玉
6.审结时间: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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