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某某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 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犯罪既遂 伪造
案由: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刑终字第573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章玉舟

法官解说
本案案情较为简单,核心问题是祝某的部分犯罪行为--"为出售伪造的邮票而购买的行为"成立犯罪既遂还是未遂。
(一)对"倒卖"行为的理解与认定
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指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且数额较大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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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刑字第1149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刑终字第573号
(二)案由: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
(三)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抗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原审被告人):祝某某
辩护人章玉舟,上海市为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肖波;审判员:李俊英;人民陪审员:戴雨珍。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捷;代理审判员:钱卫韦庆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2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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