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诉梁某等民间借贷案 滥用股东权利 公司人格否认 连带责任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南市民四终字第30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唐铭

李科骏

胡丽梅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例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审理的焦点集中在被告梁某、陆某1、陆某2作为被告广博公司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否对广博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是否应对上...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2012)西民二初字第772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南市民四终字第308号判决书。
2、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邓某。
委托代理人:唐铭,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梁某。
被告(上诉人):陆某1。
被告(上诉人):陆某2。
三被告一审共同委托代理人:李科骏广西作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被告一审共同委托代理人:李静,广西作一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南宁广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某,经理。
四被告二审共同委托代理人:胡丽梅,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主办人:审判员滕骞。
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覃国雄;审判员:余健;代理审判员:陈志强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2月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7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